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的调剂(调拨)工作,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学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调剂(调拨)实施细则(试行)》,并经过2018年3月28日第五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调剂(调拨)实施细则(试行)
2.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调拨业务流程图
3.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
东北林业大学
2018年3月30日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调剂(调拨)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调拨业务流程图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