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年07月30日 发布: 阅读:()
各单位: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科学、民主、高效决策,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和《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林校管〔2018〕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修订了《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并经2019年7月10日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2.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东北林业大学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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