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师生银行业务需要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现拟对东北林业大学2处房屋进行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房屋简介
1.东北林业大学南区学生15号公寓1楼两室,面积105平方米;
2.东北林业大学学生8号公寓1楼1室,面积40平方米。
二、使用范围
1.学生15号公寓招租房屋仅限用于商业银行业务网点、学生8号公寓招租房屋仅限用于银行自助服务区;
2.用于学校财务结算、师生个人业务等方面的银行金融服务;
3.用于银行支持学校的公益活动服务场所。
三、租赁期限:5年。
四、竞租方式和租金确定
学校通过市场询价和第三方租金评估确定租金底价,由竞租人采取自行报价,根据报价等综合情况确定承租方。
五、报名方式、地址及要求
1.有意承租者请于2021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综合办公楼427室报名;
2.报名须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招租要求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
3.报名时原则上需法人本人亲自到场报名;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之条件;
5.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
7.不接受已被列入东北林业大学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报名;
8.报名日期截止,不受理报名及报名材料,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租。
六、有关说明
1.房产实行有底价招租,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人根据市场评估价确定的招租底价;
2.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启动竞租评议,根据使用范围、报价情况等综合评定,确定承租户;
3.如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不足两家,根据实际确定承租户;
4.通过公开招租确定的承租商,租赁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5%,租赁到期时结清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
联 系 人:石奉伟 闫 欣
联系电话:0451-82190366 82190747
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