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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招租公告

时间: 2021年12月06日 发布:  阅读:(

根据学校需要,现拟对下列房屋、场地进行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房屋场地及其用途说明

序号

房屋、场地

所在地址

使用面积(㎡)

基本用途

租赁期限(年)

备注

1

林大主楼屋面

20

通信基站

3

微小场地

2

逸夫教学楼屋面

30

通信基站

3

微小场地

3

锦侨楼屋面

20

通信基站

3

微小场地

4

文博楼屋面

20

通信基站

3

微小场地

5

图书馆屋面

20

通信基站

3

微小场地

6

科技楼屋面

10

通信基站

3

微小场地

7

丹青楼屋面

20

通信基站

3

微小场地

8

老食堂屋面

20

通信基站

3

微小场地

9

文法楼一楼

25

通信服务大厅

3

部分房屋

10

学生4号公寓

24

银行业务服务

3

部分房屋

11

离退处楼废弃消防间

22

生活服务

3

部分房屋

12

家属14号楼地下室

74

生活服务

3

部分房屋

13

家属14号楼地下室

500

生活服务

3

部分房屋

14

和平小区4号楼地下室

300

生活服务

3

部分房屋

15

游泳馆一楼

21

生活服务

3

部分房屋


、租金确定竞租方式

1.学校通过第三方租金价值评估确定租金底价,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人根据市场评估价确定的招租底价,由竞租人采取自行报价;

2.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启动竞租评议,根据使用范围、报价情况等综合评定,确定承租户;如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不足两家,根据实际确定承租户。

、报名方式、地址及要求

1.有意承租者,请于2021年126-1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按照学校防疫要求,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综合办公楼427室报名;

2.报名须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招租要求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

3.报名时原则上须法人或委托授权代表现场报名;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之条件;

5.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

7.不接受已被列入东北林业大学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报名;

8.报名日期截止,不受理报名及报名材料,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租。

人:石奉伟  

联系电话:0451-82190366  82190747

               

         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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