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职工: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学科专业调整方案》(东林发〔2026〕5 号)的通知,现启动学科专业调整后相关资产账目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及教职工应将国有资产管理融入调整全过程,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对占有、使用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各单位及教职工对所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调整及搬迁全过程应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资产“不损坏、不荒废、不丢失”,若名下资产丢失或损坏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调整及搬迁前,要充分沟通论证资产后续权属、使用、管理、安装放置等事项,做好资产清点工作,补充资产标签,确保账实相符;在调整及搬迁过程中,要加强资产看管,涉及资产权属变更的,须及时履行交接手续,避免出现“无主资产”;调整及搬迁结束后,要再次对资产进行逐件清点统计,落实到具体使用单位、保管人和房间位置,及时更正维护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内领用人、存放地等基础账目信息,补充更新资产标签,确保资产“件件有着落”,“账、签、物、地、人”相符,避免造成资产管理混乱。
涉及新组建和调整的(含单位内部资产管理二级架构调整),以及主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新设或变更的单位,要及时提交申请(详见附件1)至综合办公楼429,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内办理有关新设或变更手续。
附件:1.XX单位关于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内相关信息新设/变更的申请。
2.《东北林业大学固定资产调剂(调拨)实施细则》。
联系人及电话:马壮 82190709。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