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和协调部门,挂靠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
二、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筹备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落实和督办会议决议;
四、负责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的登记工作; 完善资产验收、登记入账、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处置工作;
六、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国有资产配置、调剂、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或报备工作;
七、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八、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及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
九、接受教育部、财政部的监督指导,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927 电话:0451-8219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