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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哈尔滨翰翔印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项目成交行为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9点击数:

鉴于哈尔滨翰翔印务有限公司在参与我校“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招生宣传材料印刷品采购项目”投标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及《东北林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禁止哈尔滨翰翔印务有限公司参与东北林业大学的任何采购项目,时限为2023年5月9日—2024年5月8日。

特此决定。

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3年5月9日

编辑:博达刘庆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