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东北林业大学5、6号学生公寓塑钢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地方做如下澄清:
1、本项目为东北林业大学和中鼎睿智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招标,中鼎睿智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总包单位与本次采购供货单位签署购销合同书,中鼎睿智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收取管理费。
2、中鼎睿智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按工程总造价的6%记取。
3、中标单位与总包单位签署的购销合同书中的付款方式按东北林业大学与中鼎睿智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付款方式执行(即合同签定后,乙方付甲方合同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付30%的预付款。其他合同款按进度支付,工程完工前付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额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算后按审定额付清尾款)。
4、如果室外采用彩色型材(双色共挤型材),东北林业大学不能接受焊口开裂、渗水、通风、抗风压不够、保温效果差等情况(出现以上问题均由中标方承担)。
其它条款仍执行原编号为2021-300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