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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校园清雪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11点击数:

 
 
1.招标人:东北林业大学
2.招标项目:校园清雪
3. 招标内容:完成甲方指定区域内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末期间所有场次降雪的清雪任务。清雪区域内包括车行道及其两侧人行道、广场等(详见图示)。清雪总面积为 66065平方米。
4.相关要求:
(1)要求乙方具有丰富清雪经验并具有法人单位资质,自己拥有铲车、清雪滚刷车、运雪货车等清雪设备,固定工人40名以上,中标方必须将提供的清雪机械设备存放在东北林业大学院内,在不使用融雪剂的前提下能以机械为主完成清雪任务。
(2)要求随下随清,每场降雪应在24小时内完成所有清雪任务。路面清雪应达到清除彻底,没有残留,露出原有地面,能见道线,积雪运送到指定地点。学生清雪区域内清除的堆积残雪由乙方负责拉运到指定地点,指定堆积地积雪开春时乙方负责铲平。每次清雪后由甲方验收检查,未在指定时间内按甲方质量要求完成任务,超时1天每次扣除10000元,在年清雪费用中扣除。
(3)为保证清雪工作顺利进行,中标单位需交纳5万元清雪保证金。
(4)若清雪队伍连续2次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质量完成任务,甲方有权更换清雪单位,并扣除清雪抵押金。已完成清雪场次,中到大雪每场次支付1万元劳务费,小雪(积雪厚度不足1厘米)不计场次。
(5)在清雪过程中由乙方原因,不继续完成清雪任务,扣除乙方清雪抵押金,已完成清雪场次中到大雪以每场次1万元结算,小雪(地面未全覆盖、积雪厚度不足1厘米)不计场次,连续多天降雪按1场次计算。
(6)清雪工具由乙方自备,严禁使用融雪剂,铲车使用过程中注意保护校园道路、减速带、隔离桩、路边石,若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如不能修复,甲方在乙方清雪费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
(7)乙方在清雪工作中出现物品损毁、人员伤亡、车辆肇事等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
5.付款方式:清雪费用分三期结算,2014年12月支付20%,2015年3月支付40%,剩余部分2015年4月末前进行结算。若年清雪场次少于13场次,按中标价的60%支付年请雪费,若年清雪场次在1418场次,按中标价的80%支付年请雪费。连续多天降雪不停,按1场次计算。
6.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大型清雪设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体的招标技术指标、招标时间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布。
8.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厂家授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公告发布至2014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在哈尔滨香坊区和兴路26号综合办公楼417室(东北林业大学招标管理中心招标办公室)报名。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维 办公室电话 0451-82191882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