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要求:
1、低位发热值(Qar)4800卡/克以上
2、挥发份(Vdaf)28%---40%;
3、硫分(St,d)0.50%以下;
4、水份(Mar)8%以下;
5、焦渣特征(Crc)3---5
6、数量:28000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要求提供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煤炭经营企业应提供煤炭经营许可证(原件)工商税务相关手续(正本),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哈尔滨市区内有煤炭货场。一个货场现有煤炭数量在3万吨以上。样品亦是中标后的供货品。
4、报名时提供货场煤炭存储量3万吨的证明材料。
5、提供煤炭出场批次的检验报告
6、报名时提供货场的具体位置,联系方式。
三、采取煤样、化验
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东北林业大学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抽取煤样,送具有煤炭检验资质的部门进行化验,达到东北林业大学煤炭技术参数要求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定期进行投标。没有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煤炭技术指标要求的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四、供货要求及方式
1、煤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2、中标方应按照合同确定的时间或校方的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3、现场交货:中标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煤场并传垛等一切费用。
4、如甲方煤场已储满,按合同要求还有剩余,中标方无偿保存剩余部分至甲方需要供货量为止。
5、以校方电子秤计量为准(中标方事先可对该秤校队),校方提供市计量所当年秤验报告,计量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派人过秤,记录记账,并互相监督。
6、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天,按迟交货物交货价的0.5%从履约保证金中计收。履约保证金扣完乙方还没有按期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中标方合同签订前,需要交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方式:
1、售煤单位报价均包括:煤价、运价、装卸价、传垛价和保险等一切费用。
2、按照投标报价表的要求填写报价,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投标人应承担价格浮动因素带来的风险。
六、取样及验收方式
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甲方对运煤车进行车车取样,车车回皮,当天煤样抽取30%样品送检。达到标准后告知中标方继续供货,如果达不到甲方要求,则停止供货,如果供货商对化验结果产生争议,供需双方共同取样并将样品送到权威单位进行重新化验。
七、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80%,并退还50万元履约保证金。2017年5月前付其余20%。煤到现场后,学校资产处对于化验结果低位发热值(Qar)低于4800卡/克但高于4700卡/克的,进行扣卡。每卡按照0.15元计算。煤炭全水(Mar)超过8%,超出百分之几,扣相应煤炭供货数量的百分之几。低于4700卡/克的终止合同, 不合格的部分三天内无偿运走,过期视为无主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人自负,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以后三年的禁入企业.
八、报名
1、报名方式:到东北林业大学招标管理中心综合办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 6月 27日至2016年 7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综合办公楼419室。
4、联系电话:82191882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