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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17—2018年度冬季采暖用煤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新)

发布时间:2017-09-09点击数:

一、  :东北林业大学

二、项目名称:东北林业大学2017—2018年度冬季采暖用煤。

项目地点:东北林业大学主校区(28000吨)、帽儿山生态站(2500吨)、安达盐碱地研究中心(300吨)。

、项目预算:人民币2156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报名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营业执照,含煤炭生产经营或批发零售营业内容

4、近两年内承揽过单项合同供货量不低于30000吨的项目,并提供合同

5、在哈尔滨市区内有货场,单垛煤的数量不少于10000吨,并提供入库单据。

6、提供货场的土地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

7、现有煤的存量证明。

8、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均不接受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支付已到货物价款的80%,2017-2018年采暖期结束后支付其余部分

、报名时间:201799913每天9:00—11:30,14:00—16:00,双休日正常工作,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综合办公楼417室

、联系人:张宪林,0451-82191882

十二、其他要求:

1、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进行现场考察并抽样化验,煤样化验合格的投标人须从投标人账户转款30万元至学校账户作为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或者中标后不按时签订合同,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交齐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缴从账户转款100万元至学校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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