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东北林业大学。
二、项目名称:丹青、锦绣、研究生楼节能灯购置。
三、项目地点:东北林业大学校内。
四、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T8、1.2m LED灯管 |
7900根 |
| 2 |
T8、1.2m红外感应灯架(双管) |
3500套 |
五、项目预算:50万元(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报名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如为生产厂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节能灯厂家有效的ISO9001:2008(或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2004(或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节能灯必须为国家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网络目录截图加以证明;
(5)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节能灯品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由市级以上(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节能灯的质量检验报告;
(7)节能灯品牌厂家近五年内须承揽过不低于三个学校教室节能灯改造的项目,且每个项目额度不低于10万元,并提供三个项目的合同;
(8)灯架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9)如为外地厂家,须说明哈尔滨市服务网点具体地址,并提供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
(10)售后服务承诺书;
(11)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如为经销商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含灯具、照明设备等内容);
(2)如为外地经销商,须列明哈尔滨市服务网点具体地址,并提供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原件;
(3)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5)报名要求第2项中(2)、(3)、(4)、(5)、(6)、(7)、(8)、(11)项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上述材料缺少任何一项均不接受报名。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结束后,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放谈判文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已被列入东北林业大学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的报名。
十、工期:30天,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
十一、质保期:三年(质保金同步)。
十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学校交纳合同金额50%的履约保证金,学校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0%;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学校退还合同金额45%的履约保证金;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十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十四、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11月24日,每天9:00—11:00,14:00—16:00。
十五、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综合办公楼417室。
十六、联系人:张宪林,0451-82191882。
附件下载地址:
东北林业大学丹青、锦绣、研究生楼节能灯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