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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17—2018年度冬季采暖用煤招标更正公告(再更正)

发布时间:2017-08-11点击数:

一、  :东北林业大学

二、项目名称:东北林业大学2017—2018年度冬季采暖用煤。

项目地点:东北林业大学主校区、帽儿山林场、安达盐碱地研究中心。

四、项目用量:东北林业大学主校区(28000吨)、帽儿山林场(2500吨)、安达盐碱地研究中心(300吨)。

五、煤质要求:

1、低位发热值(Qar)4800卡/克以上;

2、挥发份(Vdaf)28%-40%;

3、硫分(St,d)0.5%以下;

4、水份(Mar)8%以下;

5、焦渣特征(Crc):3-6。

、项目预算:人民币2156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报名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营业执照,含煤炭生产经营或批发零售营业内容

4、近两年内承揽过单项合同供货量不低于30000吨的项目,并提供合同

5、在哈尔滨市区内有货场,单垛煤的数量不少于15000吨,并提供入库单据。

6、提供货场的土地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

7、现有煤的存量证明。

8、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均不接受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支付已到货物价款的80%,2017-2018年采暖期结束后支付其余20%。

十一、报名时间:201789813每天9:00—11:0013:00—15:00,双休日正常工作,接受报名。

十二、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综合办公楼417室

、联系人:张宪林,0451-82191882

十四、其他要求:

1、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进行现场考察并抽样化验,煤样化验合格的投标人须从投标人账户转款人民币30万元至学校账户作为投标保证金。学校依据转款凭证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或者中标后不按时签订合同,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交齐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从账户转款人民币100万元至学校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