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东北林业大学
二.招标项目: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机构服务资格招标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工商税务证照齐全的企业。
3、具有省级或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拍卖行业A级以上企业证书(含A级)。
4、依法成立并开展拍卖业务3年以上,工商年检和拍卖主管部门组织的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
5、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不少于3名(含3名)。
6、有符合《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定。并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拍卖业务档案保存完整。经营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记录。
8、连续三年(2014—2016)盈利,年平均拍卖场次不低于5次,并提供相应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及拍卖备案材料,原件备查。
9、企业所在地须在哈尔滨市区内,且拥有固定办公场所,投标时需提供办公与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六、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公告发布至2017年4月1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在哈尔滨香坊区和兴路26号综合办公楼417室(东北林业大学招标管理中心招标办公室)报名。
七.报名时供应商请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四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四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要求、资质要求、公告其他要求中需要的证件、证明文件(网上查询打印页需体现公司名称和所查内容关键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
注:凡通过报名者需要留下电子邮件和联系方式,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本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0451-82190693 李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