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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评估机构服务资格招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07点击数:

 

一.招标人:东北林业大学
二.招标项目:
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评估机构服务资格招标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地点。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拥有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资质证书。

4、依法成立并开展业务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单位及个人未受到行业协会处罚、惩戒等不良记录。

5、有与从事评估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并需提供名下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数及相关的资格证书。

6、连续三年(2014—2016)盈利,并提供相应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及评估备案材料,原件备查。

7、企业所在地须在哈尔滨市区内,且拥有固定办公场所,投标时需提供工作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公告发布至2017年4月1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在哈尔滨香坊区和兴路26号综合办公楼417室(东北林业大学招标管理中心招标办公室)报名。
七.报名时供应商请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四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四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要求、资质要求、公告其他要求中需要的证件、证明文件(网上查询打印页需体现公司名称和所查内容关键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

注:凡通过报名者需要留下电子邮件和联系方式,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本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0451-82190693  李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