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申请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1. 200 万(含)以上货物/服务申请单一来源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7种材料:
(1)高校/单位公函(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拟采用方式及理由);
(2)单一来源公示截图(公示内容:生产商/制造商名称、地址;
(3)采购人出具的单一来源无供应商提出质疑的书面说明(落款日期是公示后2 个工作日以后);
(4)会商意见(采购、业务、财务三方对所需采购方式进行会商,包含项目目标、满足目标所需条件、目前现状、拟采用采购方式及理由);
(5)三个专家分别出具的单一来源论证意见(简述项目目标及满足目标所需条件、本次采购具体内容、相关供应商具有单一性、结论不能使用“建议”或“同意”字样,应使用“必须”/“只能”);
(6)成本核算说明(清单+对应预算金额,均应为人民币);
(7)*资金来源证明(使用临时预算申请时,需财务处盖章)。
2. 200 万(含)以上货物/服务申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
磋商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4种材料:
(1)高校/单位公函(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拟采用方式及理由);
(2)会商意见(采购、业务、财务三方对所需采购方式进行会商,包含项目目标、满足目标所需条件、目前现状、拟采用采购方式及理由);
(3)成本核算说明(清单+对应预算金额,均应为人民币);
(4)*资金来源证明(使用临时预算申请时,需财务处盖章)。